布隆迪ECTN

FOREMOST推出布隆迪电子货物跟踪单签证服务

FOREMOST公告,根据2014年3月18日布隆迪政府颁布的N°540/409号部长条例,从2014年4月1日(提单日期)起,所有出口到布隆迪的货物,都必须强制办理电子货物跟踪ECTN。

代理商可在FOREMOST的官方网站www.ectn.hk注册,并信用背书对应的电子帐户。

ECTN号码必须在提单和舱单上显示。

ECTN必须在装货港口申请和办理,任何在目的地的申请和办理是无法完成的。

未办理ECTN的货物在到港口后将被FOREMOST锁定,同时发货人/进口商/航运公司将遭到布隆迪财政部的罚金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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